隆回县小沙江镇龙坪村刘某涉嫌经济犯罪,公安局不予查处
督促监察彻查隆回县公安局拒绝查处小沙江镇龙坪村刘某充当黑保护伞经济!
举报人:邹百友,男,69岁,住址:隆回县小沙江镇龙坪村六组村民经济。
被举报人:隆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被举报人:刘爱国经济,原任小沙江镇龙坪村3组组长
案由:打伞破网经济,铲除村霸!
举报事实如下:
2002年以来,隆回县小沙江镇龙坪村六组村民邹百友累累实名举报刘爱国的经济犯罪经济。隆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拒绝查处!
2002年以前经济,刘爱国任龙坪村3组组长,经济犯罪事实如下:
1、2002年,龙坪村29亩退耕还林资金8.7万余元侵吞为已有经济。
2、2002年至2004年期间,刘爱国落选龙坪村3组组长经济。強占龙坪村农网改造材料配电屏四块,价值2.6万元。
3、2012年,刘爱国连任龙坪村3组组长期间,挪用本组村民邹生万、吴代万等60多人的合作医疗参合款,导致吴代万、刘柳贞、康纪亩等住院治病享受不了医疗补助经济。
4、2002年,刘爱国在职期间,县财政给龙坪村拨款2万元长期不入帐经济。
5、刘爱国以自己名字的帐户在信用社借款10万元;又以他哥阳征魁名字帐户在信用社借款10万元;再以光代村妹夫刘光高名字的帐户在信用社借款10万元;又以本村村民阳志科的名字帐户在信用社借款3万元经济。长期不还本付息!
依据党委政府的换届选举规定,刘爱国不符合候选人条件参加2014年村主任的换届选举经济。小沙江镇党委政府内定刘爱国为本届村主任换届选举的候选人。
6、2007年经济,刘爱国领取龙坪村工钱5500元,组织黑道人员多人,故意毁坏邹百友在龙坪村街上的房子,切断加工厂电源,造成邹百友停产损失12万元,至今未作处理!
隆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拒绝受理对刘爱国经济犯罪的实名举报充当黑保护伞!中共隆回县委应当依法履职经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督促隆回县纪委、监察委、公安局限期调查立案,并对拒绝查处刘爱国涉黑的隆回县公安局分管公安经侦工作的副局长,经侦大队的受理实名举报干警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打伞破网!铲除村霸!
实名举报人:邹百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