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王五居民委员会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适用村民组织法执行(转载)
分配方案还是征收土地,还没清楚就叫表决经济。关于分配方案还没修改方案,还没公布名单和给村民们讨论方案就直接叫村民签字画押按手印纯属忽悠村民。六七年来生活水平一年比一年高,物价一年比一年都长,可是六七年了征收土地还是8万块钱一亩地,你说我们农民能同意吗?征收土地的价格都不和每年的生活水平和物价一起增长的吗?先是《全民表决分配方案》后是十八岁以上表决,十八岁以上不等于全民,用全民来表决,这也证明土地是袓宗地而不村民集体的土地,又跟据巜村民组织法》相关规定,这又证明土地是村民集体的,这帮人办事都不依据法律,而是自已立法。贴出来的公告是王五居民委员会的公章,王五居民委员会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 那个公章和内容都违法了。海南省儋州市王五镇七年来征收权属属于我们王五社区九个村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的两千多亩土地怎么还是8万块钱一亩地吗?国家宪法国土管理法还有民法典的规定,三年要调整一次征收土地价格的都超过六七年了,海南省儋州市王五镇政府怎么还没调整价格吗?七年来王五居民委员会用居民代表来投票表决征收九个村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的两千多亩土地的事项,一事一议都是违法的。村民代表的意思是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享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按照国家宪法的规定没有居民代表这样的说法。王五居委会只是管理者的角色,对农村农民,村民的集体土地,没有主体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农村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从宪法规定可见,居委会设于城市、适用的是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建设、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经济。它在基层政权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按照国家宪法规定王五居民委员会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没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国家宪法没有居民代表这样的名称说法,只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村民才能有村民代表这个这样的权利的资格。村委会以及村民代表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会议之前,村民代表要提前将内容传达给各个村民经过讨论以后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才能表决,这就是村民代表的职责责任。而不是像猪尾巴那帮法盲说的那样召开会议表决以后再向村民表达会议精神,村民代表不经过村民讨论就已经自己替村民表决了,再告诉村民有个屁用?作为居委会领导,自己说制定的规则都违反法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