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股票索赔进展,已有15位投资者提起索赔(转载)
最近进展:风华高科1月23日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中显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15位投资者诉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第一批2020年2月20日开庭,其他在3月6日、3月20日开庭股票。
风华高科于2018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股票。2019年8月29日,公司公告其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过了3个月余,2019年11月22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股票,风华高科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一)应收账款形成及处置情况
所涉应收账款对应债权并未实质发生转让、其转让时已预计难以按时收回股票。
(二)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风华高科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及时披露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两项违法事实股票。在定期报告中作虚假记载,是一种典型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而被证监会处罚,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索赔条件:在2016年3月29至2018年7月26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18年7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股票。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索赔者需提供材料
1、股票交易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营业部盖章);
2、开户申请表原件(营业部盖章);
3、账户人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编股票。
上述材料经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诉讼的投资者,进一步提供相关诉讼文件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