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黑龙江交通投资集团尚云龙书记的邮件



黑龙江交通投资集团
尚云龙书记:
第一个是2021年5月7日,前期调查组王泽宇等给我反馈省纪委批示的要求补充调查的当时的录音,由于我对交投党委王军案件处理结果有异议投资。您亲自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是不是一个代表党委纪委的纪检干部应该说的和做的,是不是违犯原则在故意欺骗、包庇?
第二个是我提供新证据后,从7月1日到10月31日共4个月时间,同样是代表党委纪委的新调查组组长曹甦跟我沟通和推进调查案情的电话录音,最后的结果是他自己都说是瞎说,还每次都告诉我保密别外传,在严肃办案,没有欺骗我没糊弄我投资。
李威部长也说:他说的不对投资。
我请问尚书记:一个涉嫌贪污上千万的王军团伙投资,案情简单,证据明确,已经两年了没有去调查最可靠和最扎实的证据,前后两个调查组,都在跟我转圈子,故意隐瞒、欺骗、包庇!
证据一:调查龙运现代修配厂对公账户的银行对账单,进账单,历时5年的流水一目了然投资。完全可以证实1000多万会员费是否被贪污挪用。
证据二:我已经提供了龙江交通2014-2017年报的部分内容,里面清晰标明了龙运现代修配厂的财务数据投资。每年会计审计所都审计过龙运现代修配厂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上面肯定都有银行账户的资金数据,1000多万会员费肯定有体现。
这两项证据,取证简单明确,也不涉及不具备对外调查权限投资。两年了,还没有去做,我就认为他们在故意包庇。
请纪委本月15日前给我明确答复投资。
实名举报人
2021年12月12日
